新华财经北京10月14日电(记者蒲世勇、张斯文)日前,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引导意见》(以下简称《引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2年,我国农业保险深度达到1%,农业保险密度达到500元/人,通过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加强农业保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取得较快发展,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二大农业保险国,但农业保险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与服务“三农”的实际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在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背景下发布的这个文件是引导农业保险今后十年的发展纲领和规划。”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农村保险研究所所长庹国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引导意见》总结了12年农险发展的经验和教训,针对农业保险制度建设和农险经营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给出了一系列的解决方案和措施,对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提出了较为清晰和明确的路径。
《引导意见》首先明确了农业保险发展目标,提出到2022年,稻谷、小麦、玉米三大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70%以上,收入保险成为我国农业保险的重要险种,农业保险深度(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农业保险密度(保费/农业从业人口)达到500元/人。到2030年,农业保险持续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总体发展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农民得实惠、机构可持续的多赢格局。
对此,中国农科院农业风险管理与研究中心主任张峭认为,《引导意见》提出的2022年和2030年两个阶段农业保险发展目标,充分考虑到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实际,特别是到2022年目标非常具体和详实,对下一步农业保险发展具有很强的引导意义。
在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方面,《引导意见》主要从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障水平、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落实便民惠民举措四个方面提出政策措施。例如,《引导意见》提出要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推动农业保险“保价格、保收入”,防范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动双重风险。
在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方面,《引导意见》提出,要明晰政府与市场边界、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清理规范农业保险市场、鼓励探索开展“农业保险+”。
“《引导意见》对于如何处理好农险制度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方面做出了许多重要的和更加具体的规定,有多项规定严格规范和限制政府及其部门在农险业务中的权限。”庹国柱说。
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是农业保险发展短板,特别是“农业风险区划和费率拟定”和“数据信息共享”方面进展缓慢。对此,《引导意见》提出,要完善保险条款和费率拟订机制,建立科学的保险费率拟订和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基于地区风险的差异化定价。另外,要加强农业保险信息共享,逐步整合财政、农业农村、保险监督管理、林业草原等部门以及保险机构的涉农数据和信息,从源头上防止弄虚作假和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引导意见》也明确了农业保险管理协调机构,提出财政部会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国家林草局等部门成立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各省级党委和政府要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由财政部门牵头,农业农村、保险监管和林业草原等部门参与的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确定本地区农业保险财政支撑政策和重点,统筹推进农业保险工作。
“明确农业保险统一的管理协调机构在业内呼吁和盼望已久,这对于完善农险制度和建立更加规范的市场运行规则都非常重要。”庹国柱表示。
此外,在政策保障方面,《引导意见》也提出优化农业保险财政支撑政策,探索完善农业保险补贴方式,加强农业保险与相关财政补贴政策的统筹衔接。同时更加重视对农业生产经营者的风险意识和风险防控的宣传教育,特别提出“研究设立农业保险宣传教育培训计划”。